校内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市管专家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遵人领发〔2021〕8号)文件精神,并结合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,请各部门推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,并于2021年11月22日前提供相应资料交到综合楼413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一、申报条件:
市管专家申报人选应在职在岗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,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得到省内同行公认的;
2.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,提出重要理论观点,或取得重要的政策咨询成果,在省内相关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;
3.在教育教学领域,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教学科研成绩显著,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的;
4.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。
二、需上报的材料:
1.《遵义市市管专家申报书》(附件1);
2.《申报书》填写的主要业绩对应的《佐证材料》(近5年来的获奖证书、荣誉证书、专利授权证书、成果鉴定报告、已发表论文、出版专著的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)。
以上两份材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打印装订成一册。制作目录、标注页码、一式三份,胶装装订。
3.《 遵义市市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3)
同时报送以上所有材料(包含附件材料)的电子文档。